第四屆讖摩比丘尼辯經法會‧《解脫莊嚴寶論》第二堂課
- 分類:課程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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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3月7日上午
地點:菩提迦耶德噶寺大殿
歷史上,藏傳尼眾僧團確實興盛過
昨天第一堂課討論過由文殊菩薩、龍樹菩薩、至寂天論師的深見派的發菩提心儀軌,今天第二堂課,接著討論的是由聖彌勒、無著傳至金洲大師的廣行派的發菩提心儀軌。
法王首先繼續念誦《解脫莊嚴寶論》第九章的內容:
下面當討論由聖彌勒、無著傳至金洲尊者一系之發菩提心儀軌。此儀軌中分兩部:一是發起願菩提心,一是受持菩薩戒。
一、發起願菩提心之儀軌中,亦有前行、正行和結尾之階次。前行是指祈禱、積資和特別皈依等三項準備。
發起願菩提心之前行
(一)祈禱之準備 這是說欲發菩提心的弟子應往具有資格的善知識前去頂禮(和祈求),善知識也應對此弟子予以口授,使他對輪迴生起厭離心,對眾生發起慈悲心,對佛陀發起欣樂心,對三寶發起誠摯的信心和對上師發起尊重心。然後弟子就應隨著上師念誦下面的祈禱文:
“就好像過去諸佛圓滿無上正覺等最初發菩提心時一樣,及地上諸大菩薩等最初發無上菩提心時一樣,我名某某,現在也祈禱上師助我發起圓滿無上大菩提之心。”這樣念誦三遍。
(二)積資糧的準備 這是說首先要對上師和三寶頂禮,然後就以佈置好了的實物和心意所變現的供品等供養法師和三寶。(菩提心戒有一個非常不共的特點,那就是:)沙彌戒要從阿闍黎前獲,比丘戒要從比丘處獲得,可是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兩種,都是由積聚福慧二種資糧而獲得的。
如果自己是一個富有之人,那麼用少數的供施是不成的,必須要興廣大的供養和布施才能獲得菩提心戒。從前許多富有的菩薩都是興廣大供施的,為了發菩提心,有些菩薩竟供養了百萬座廟宇的,《賢劫經》云:
“於往昔劫中,如來名聞施,
為閻浮王時,於日頂佛前,
供養百萬寺,初發菩提心。”
如果自己是一個貧窮的人,那麼只要用一點供物也就可以了。過去許多貧窮的菩薩,在發菩提心時,只供養了一點點小東西,例如以一根草燃燈作為供養,也一樣完成了發菩提心。頌曰:
“往昔有如來,明曰光明城,
其法住世時,此無量光佛,
曾以草結燈,而為作供養,
初發菩提心……”
所以自己縱然十分貧窮也不用沮喪,只要頂禮三次也可以合格了。過去許多貧窮的菩薩,合掌三次而發菩提心的亦屢見不鮮。頌曰:
“如來功德鬘,最初發心時,
於濟旦佛前,恭敬而合掌,
頂禮凡三次,而發菩提心。”
(三)皈依的準備 這一項前面已經講過,現不復贅。
發菩提心儀軌之正行
上師首先應對弟子作如下之開示:
“只要有虛空的地方就有眾生,有眾生的地方就有煩惱,有煩惱就有惡業,有惡業就有痛苦,而這些受苦的眾生皆曾是我的生身父母,於我恩重義深,他們現在都沉淪在無底的大海中,歷受無邊的痛苦,無依無怙,十分辛苦,十分苦惱。如果他們能夠脫離一切苦痛,獲得安樂,那是多麼好呢?這樣去思惟,很快的就能夠生起慈悲心來的。
繼續思惟,就會覺得自己現在這個樣子,實在沒有能力去利益眾生,要想利濟眾生,只有自己成就了圓滿佛為才能辦到。只有遠離一切過失,圓滿一切功德的佛陀,才能夠真正的利濟眾生。所以我要立志去證得那圓滿的大覺佛位。”
■ 菩薩是「心中有一切眾生」的英雄
此發菩提心儀軌有兩部分:願菩提心戒和行菩提心戒。法王首先解釋發起願菩提心的儀軌:領受願菩提心戒之前,受戒者必須考慮自身是否已經準備就緒,因為菩薩就像是一個「英雄」,雖然現代人會把電影明星等視為英雄,但菩薩就像是英雄,因為他是具有極大的勇氣。法王強調,我們發菩提心不僅是為自己,或是為身邊的人,而是要慈悲為懷、心中有一切的眾生。
此外,法王說明,我們生來就有慈悲心,雖然不一定知道如何將它付諸實踐。這就好比是人生來就具備以語言溝通的能力,然而,如果一個孩子從小與世隔絕,生活在無人可以交談的環境中,那麼他說話的能力就會喪失。同樣的,如果不懂得修持或運用慈悲心,那麼我們的慈悲心也會減少。法王補充,甚至經常使用「慈心」和「悲心」等詞彙,也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周遭的人經常使用這些詞彙,這也會讓我們受到熏習,增長我們的慈悲。
此外,法王還談到,童年的經驗帶給孩子的影響。例如,如果父母教育孩子要懂得關愛其他生命、甚至去關懷最微小的生物時,孩子自然不會去傷害其他的生命;但如果孩子成長的環境中,傷害眾生的行為被縱容,那麼他就不會瞭解到,所有眾生都跟自己一樣有苦樂的感受,就會以為「傷害其他生命」是可接受的行為。
然後弟子隨著上師念誦下面之祈禱發願文三次:
“十方一切諸佛菩薩,請護念我啊!請上師護念我啊!我的名字叫做某某。仿效過去諸佛圓滿證覺及地上諸大菩薩他們在初發心時,所發的誓願一樣。現在我也願意以自己所有的功德,來激發大菩提心之生起。我對他人所作的種種布施,對律己所持守的戒律,對修行所生起的功德善根,以及勸導、隨喜他人行善等一切功德,我皆迴向於大菩提心之生起。
從現在起一直到未證菩提之間,未獲救的眾生我皆令其獲救,未解脫的眾生我皆令其解脫,未甦息者我皆令其甦息,未獲涅槃者我皆令其獲證涅槃,為了這些緣故,我今鄭重發大菩提心。”
上文“未獲救的眾生”特別是指深陷在極苦大海之中的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道之有情而言,我今誓願拯救其苦難,置彼等於安樂之人天上趣中。“未解脫的眾生”是指天道和人道的眾生,他們雖然有快樂的成分,但仍為煩惱之鐵鍊所縛,不能解脫。
“令之解脫”是說使他們掙脫煩惱之鎖鏈,導使趨入至善的佛道。“令得甦息”的意思是說,聲聞和緣覺乘的人,本來是沒有一點大乘氣息的,現在我要令他們發菩提心和吸取大乘的見、行氣息,使之證得十地之位。
“未得究竟涅槃我令得之”的意思是說,小乘行人尚未證得(究竟之)無住涅槃,我要使他們次第證入五道十地,乃至佛位而獲證取究竟之無住涅槃。發誓要證取佛果的原因,是為了要達成上述的種種目的。
在討論過願菩提心後,法王表示,受戒者必須瞭解菩薩戒的三個戒律為:一、攝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接著,法王以對行菩提心戒的說明,圓滿了對廣行派發起菩提心儀軌的討論。
■ 清楚「菩薩該做的事情」,持戒就不難
對於菩薩戒,法王提醒:菩薩戒之所以有許多戒條,原因在於菩薩戒是一種承諾。通常我們在承諾時,承諾的期效是今生,而別解脫戒也是以一生為期限;然而,菩薩戒並非如此,菩薩戒是「直至成佛為止」生生世世的承諾。
由於我們承諾要做菩薩,因此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避免遭遇許多不同的障礙和困境;同時為了利益眾生,我們也要有許多不同的能力。換言之,為了讓我們能順利實現自己的諾言,我們必須保護自己免於逆緣和障礙;同時,為了增益我們的菩薩戒,我們也必須盡力聚積一切善法。這對任何戒律來說都是如此。
因此,主要的是,如果我們心中能清楚的持守這個承諾,那麼對於持守所有的這些戒律,我不認為會有任何困難。然而,如果我們的承諾不堅定,心中對這個承諾的認識無法保持一清二楚的話,那麼對於持守所有的這些戒律,我們可能就會感到麻煩和困難,覺得這簡直是天方夜譚。我認為,這就著代表我們心中對於「菩薩該做的事情」,並沒有一個清楚的認識。
■ 尼眾教法曾經廣弘,尼眾僧團曾經興盛
尼眾的辯經法會以「讖摩比丘尼」命名,希望像「過去祖師的行誼,後世弟子的修持」一樣,過去在釋迦牟尼佛的時代,有一些女性阿羅漢、比丘尼及持守八淨的女眾,我覺得我們可以向她們看齊,像她們一樣如理如法學佛,獲得解脫的果位。我認為這些女性可以啟發尼眾,做為尼眾的榜樣。
事實上,我們去年就想在這屆的尼眾辯經法會中,舉辦以「女性成就者」為主題的研討會,特別是釋迦牟尼佛的弟子中,以女身成就的比丘尼們的生平故事。但由於時間不夠,今年未能舉行,之後會再想辦法。
無論如何,在西藏史上,有個歷史學家不太重視的史實,那就是噶瑪恰美仁波切曾為尼眾寫過一本《尼眾山居法》。我們有《山居法》的著作,對吧?《山居法》是行者山居閉關指引的一部彙編,而《尼眾山居法》是噶瑪恰美仁波切特別為尼眾所寫的山居閉關指引;噶瑪恰美仁波切在這本書中指出,當時——大約是第十世噶瑪巴的時代,在西藏中部,尼眾寺院比僧眾寺院還多。尼眾僧團必定極度興盛過。
書中還寫道:在尼眾寺院的這些尼眾戒律基礎紮實,持戒嚴謹。因此,西藏史上,尼眾教法曾經傳播極廣。然而,當時那些寫歷史的人對此不太關注;後來,只有非常少數的人關注尼眾的教法在西藏的傳播,尤其是以女身解脫的偉大成就者。然而,就歷史和事實而言,西藏有許多人以女身獲得成就;同樣的,西藏必定有許多博學的女眾。
西藏首度成立僧團時——據說是在赤松德贊王的時代,當時有「預試七人」(或稱「七賢士」)出家為僧。預試的人數有人說是七位,有人說是六位,但無論是六位還是七位,總之,在一開始有僧團時,出家的不僅有男眾,也有女眾。
國王的后妃中,有些無子嗣者也出家了;然而,當她們出家受戒時,我不認為這些后妃所受到的待遇,會僅是穿上法衣、被冠上尼眾的稱謂而已。因為,當我們說預試七人出家時,我們清楚知道他們領受的是完整的出家戒。
同樣的,當時也有出家的女眾,但我不認為她們持守的只是未具足的出家戒。因此,佛教在傳播到西藏的一開始,似乎就有女眾的僧團了。
在薩迦派重要的《王者文獻》(Documents of the Kings)和《薩迦族譜》(The Sakya Familial Lineage)等史料中,也有類似記載,當中提到許多生於薩迦族的女兒們成為比丘尼,以及女眾出家、或成為比丘尼的許多故事。
後代有人主張這些記載並不真實,但這種說法令人有點難以接受,因為《王者文獻》和《薩迦族譜》這兩部文獻,都是公認可信的史料,因此,主張兩部文獻都真實無偽,只有女眾出家或成為比丘尼的故事不正確,這說服力不大。
不僅如此,一位明雅(Minyak)地區的學者卡希瓦.日佩(Kashiwa Rikpe)在自傳中提及,在明雅若岡(Minyak Rapgang)有一個比丘尼的群聚,尼眾寺院的總數在300至400所之間。可見西藏有段時期,確實存在一些比丘尼僧徒。此外,在西藏智光王及其繼承者(菩提光王)的時代,曾有一封王室文告,不許任何人阻止女性出家或成為比丘尼,同時明令必須允許女性出家或成為比丘尼,可見當時是有想出家的女性,否則就沒有必要說一定要准許她們這麼做。
同樣的,大譯師仁欽.桑波( Rinchen Sangpo)有幾本篇幅長短不一的傳記,其中一本記載到,他的妹妹如何出家成為比丘尼的故事。類似的故事還有很多。然而,後來尼眾寺院和尼眾僧團的沒落,我們並不知道是何種情況或因緣造成的,這點需要再研究,當中必定有什麼原委。
總之,後來藏地的尼眾寺院轉趨貧窮破敗。在座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但曾待過藏地尼眾寺院的人可能就知道,尼眾寺院的生活設施貧乏,學習機會極端短缺。這很明顯。我們不知道這是受到政治、任何教派的宰制,或是哪種原因造成的,但這是我們應該研究的。
無論如何,當我們說「現今尼眾需要受教育、需要提昇素質、需要建立比丘尼僧團」時,並非在提一件「只有現在才變得重要」的事情,並不是說這事「以前不重要,現在才變得重要」。這事在過去也是重要的,因此我們必須解釋這事在過去如何重要,同時也要排除任何對它的疑慮或誤解。
■ 以邏輯推理,探討「佛教因女眾出家而減損五百年」之說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是毘婆沙宗名稱來源的出處。在提到四部宗派時,其中的毘婆沙宗之所以稱為毘婆沙宗,乃是因為他們遵奉的教義是基於這部《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這就是他們被稱為毘婆沙宗的原因。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關於佛法住世的記載中提到,律典上說「佛法將會住世一千年。」。但這部《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出現時,距離佛陀涅槃可能都超過一千年了,但佛法仍住世。因此,阿羅漢們便對「為何佛陀涅槃超過一千年而佛法仍住世」進行探討。
事實上,律典上寫的是:「佛法只會住世一千年,但女眾出家讓佛法住世短少五百年。」因此,佛法只會住世一千年,但因為女眾出家而短少五百年。然而,《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出現在公元第一或第二世紀,當時佛法應該是要消失的。因此,阿羅漢們就對這點進行討論,探討「女眾出家造成佛法住世減損五百年」是什麼意思。
於此,阿羅漢們有兩種解釋:
第一種解釋是:這裡指的是圓滿解脫的法教,而圓滿解脫的法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佛法住世時期中的「證果時期」(或稱正法時期)。我認為圓滿解脫的法教指的就是證果時期。
第二種解釋是:如果尼眾不受八敬法,則佛法住世會減損五百年,但因為尼眾確實接受了八敬法,佛法住世的時間不會減損五百年。這是他們給的解釋。在得到這部典籍之前,我和格西討論過這點,我們覺得是可以這麼解釋的;後來發現我們的解釋完全符合這部典籍的說法,我們並因此有了些信心。
無論如何,在不知道事情的全貌下,人們就誇張的做出一些解釋,搞得沸沸騰騰,造成許多的誤解和誤會。將這些誤解和誤會排除,這是很重要的。我們學習邏輯推理,嘴裡說著:「由此可知…」或「由於這個…」,跺腳、擊掌,經過多年辯論的訓練,主要就是為了排除誤解和誤會,不是嗎?
辯經並不只是為了變得口齒伶俐而已,我們學習邏輯和推理,主要是為了排除誤解和誤會。如果我們說自己學習推理、思維合乎邏輯,但我們的誤解和誤會卻日益深重的話,這就代表我們並沒有學好。
既然我們學習推理,使用邏輯,我們就必須檢驗自己的邏輯是否符合事實。這對我們來說是最重要的了。否則,不講道理的僵化古板、固執自己的偏見,這不是邏輯的學習者該有的表現。我覺得,這是我們該對此好好思索的另一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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