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王噶瑪巴談比丘尼戒的重要性
- 分類: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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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年1月21-24日
地點:印度 菩提迦耶 德噶寺
在史上首創的第一屆「噶舉讖摩比丘尼冬季辯經法會」上,法王在連續8天《解脫莊嚴寶論》的開示中,間或談及自己對西藏比丘尼戒此重要議題之坦直並經嚴謹探究的見解。
不可或缺的女性出家眾
法王引用少人知曉的經文上的描述,說明數百年前女性出家眾——其中包括受具足戒的比丘尼,在西藏的中部曾經一度興盛。但這樣的修行團體今日已不復存在,藏傳佛教比丘尼戒已然失傳。
法王明確地表示,再度恢復具足戒的比丘尼團體,對我們非常重要,因為唯有比丘尼眾同時存在,才能夠令佛教團體完備。
在「讖摩比丘尼冬季辯經法會」中,法王噶瑪巴課程開示的主要對象,是來自6所噶舉尼師院的207位尼師。這項課程同時也對大眾開放,許多藏人和國際弟子同霑法益,大殿內座無虛席。部份格西、堪布和僧人也在席中隨喜聞法。
每堂課一開始,由尼師擔任的維那師帶領尼眾、僧眾和居士唸誦祈願文。女性維那師清澈而嘹亮的嗓音,難得一聞。由尼師持香、吹奏嗩吶前導法王進入大殿的尼師隊伍,以及穿梭在架高的坐墊上英挺的尼師行列中,來回巡視的尼眾糾察師,更是平時難得一見的景象。
在第一天開示中,法王首先解釋尼眾辯經法會名稱的來源:「在佛陀的女性出家弟子中,智慧和勇氣第一的是讖摩比丘尼。這代表女性出家眾,和男性出家眾一樣,能夠獲得最高的證悟。但最重要的是,當今的這個時代,在執持佛陀的法教上,女性出家眾不可或缺。」
隱沒的歷史:一度興盛的女性出家眾
法王接著探討在西藏女性出家眾的淵源和歷史。法王指出,這當中的部份歷史可能鮮有人知,但無論如何這是非常重要的歷史。
法王首先引用歷史上的文獻,明確地證明比丘尼存在於過去的西藏。西藏史上第一批的七位比丘,受戒於藏王赤松德贊的時代。法王解釋,比丘尼團體也在同一時期成立:「正如比丘僧團獲得完整的別解脫戒,我相信完整的別解脫戒,也同時傳給了比丘尼團體。」
再者,歷史上有許多明確的例子,顯示許多西藏的尼師得到比丘尼戒。文獻上曾經記載如釋迦秋登(Shakya Chogden), 博東卻列南嘉(Bodong Chogle Namgyal)以及第八世噶瑪巴米覺多傑等大師,都曾經為女眾傳授比丘尼戒。
法王表示:「翻閱薩迦派的家族傳承歷史,我們可以看到某些薩迦派的偉大傳承持有者的女兒,領受比丘尼戒的故事。歷史上也曾經記載,大譯師仁欽桑波(Rinchen Zangpo)的姐妹成為一位比丘尼。我們幾乎可以相當明確地說,當時存在有傳授比丘尼戒的駐世傳承、或者是存在有另一種可以傳授比丘尼戒的方法。」
「類似地,在那瑞(Ngari)地區具有影響力的喇嘛耶些鄔(Lama Yeshe Ö)的歷史中,有些文獻顯示,國王的妃后、上流社會的仕女、或是平民階層的女子,有意願領受比丘尼戒的話,是可以受戒的。這樣的文獻資料的確存在,而我也曾經見過。」
引用文獻中的記載,法王指出在第十世法王噶瑪巴時代,西藏中部的女眾寺院比男眾寺院還多。在第十七世紀時,尼眾團體顯然極為蓬勃興盛:「像這樣的歷史可能不太廣為人知,但它的確存在,這些故事都是真的。在過去古老的西藏,曾經存在著興盛的比丘尼團體,她們有聞思修的機會;許多瑜伽女和其他偉大比丘尼,藉由修持而獲得證悟和成就。姑且不論這些故事是否廣為人知,但我們確實知道它們的真實性。」
目前的情況
在陳述比丘尼團體一度存在於西藏的事實後,法王接著回到目前藏傳佛教比丘尼團體消失的情況,並且提出有改變的必要:「具備比丘尼團體,這對我們而言很重要。這是達賴喇嘛尊者努力促成的事情,也是所有傳承的偉大學者感興趣的課題。在這個議題上,一直有許多的討論,同時也開過許多研討會。事實上,甚至在我來印度之前,就有這些研討會了。」
「這些討論和深入的研究已經持續了二十多年,但大家仍然無法對這個議題下結論。我不知道是大家無法得到結論,還是不敢、或不知如何下結論,但這就是目前的情況。」
執持法教
接下來,法王討論引用經文的內容,說明具備比丘尼團體的重要性,以及比丘尼團體在完整地執持佛陀的法教上,所扮演的珍貴角色。
法王說明,根據道次第對珍貴人身的定義,「中土」(佛教之地)必須有比丘尼的存在。一個地方是否能夠成為「中土」,取決於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眾的存在,此四眾就好比是房子的四柱。由於缺乏比丘尼的傳統,藏傳佛教的這座房子便缺少了一個支柱。
「許多經文中說,一個國家是否有佛法,就要看這個國家是否具備律典,而這取決於是否有三種基礎律儀的修持。」此三種律儀指的是大乘布薩律儀或僧尼每月兩次的懺悔還淨、雨季安居以及一項與雨季安居有關的特別儀式。
「就男眾行者而言,我們有學習和三種基礎律儀。但是對女眾行者來說,我們沒有三種基礎律儀,並且因為沒有比丘尼眾,當然也就不具備律典中所描述的內容。因此,具備比丘尼來維繫三種基礎律儀的修持,這對我們很重要、也有必要。」
無諍的女眾出家戒
法王接著提出比丘尼團體存在的另一個重要理由。沒有一個比丘尼團體,我們就非常難以傳授女眾任何程度的無諍出家戒——包括沙彌尼戒:「缺乏比丘尼團體,我們就很難真正傳授女眾出家戒。比丘僧團是否能夠傳授女眾比丘尼戒,這點現在仍有爭議。有些人說,比丘僧團可以如法地傳授比丘尼戒,但有些人說不行;這裡面仍然有許多的爭議。」
「在比丘僧團是否能夠傳授比丘尼戒上,如果還有爭議的話,那麼比丘僧團是否能夠傳授沙彌尼戒,自然也會是個問題。這很難論斷,也很難說這是百分之百沒有爭議的。」
「如果有比丘尼團體,我們就能夠傳授無諍的出家戒。否則我們將難以完全沒有爭議地傳授任何出家戒。所以,這是必須要有比丘尼團體的另一個重要理由。」
共同的責任
最後,法王再度強調此議題的重要性,以及在面對此議題時,整個出家團體應有的責任:「我們必須瞭解,比丘尼戒是個重要的議題。有些人認為,這是外國尼眾來了以後,拿它大作文章後才變成重要的問題,而在這之前,它並不是個重要問題。但是事實絕非如此。過去它對我們而言不是個重要的議題,其實是我們的過錯、問題,是我們沒有承擔自己應有的責任。我們僧眾和尼眾雙方都有失誤,因此這是我們所有人共同的責任。」